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尚科知识产权 雷州市高新技术

供应商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3925539239
经理
余春萍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松溪路129号511室
更新时间
2019-06-01 05:52

详细介绍









什么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02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商标注册注册条件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注册时,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将依据本国商标法和国际公约、协定规定的条件审查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这些法定条件是一个商标获准注册的必备条件,称为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条件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内容。折叠可注册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除了可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来源,还有其他种类的商标。集体商标为某协会所拥有,该协会的成员用集体商标来标明其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该协会所确定的其他要求。这些协会中有代表性的有,会计师协会、工程师协会或建筑师协会。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达到某些规定的标准的商标,但不限于仅由任何成员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验有关产品达到若干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即可取得证明商标。例如,用于干酪的英国商标"斯第尔顿"即是一种证明商标。折叠不可注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的一种或几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英国商标法规定,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字号、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

(2)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

(3)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

(4)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显著特征。


定义

1、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是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基本法,它由中国高立法机关全国的制定,于1983年3月1日实施,力求使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注册和保护符合。为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国立法机关在1993年对该法进商标专用权行了修正,并将服务商标的保护列入该法的调整范围。与《商标法》相配套的是由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

内容

2.涉及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其他法律在其他法律中,也有有关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内容。这些法律主要有《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通则》对商标权的性质及商标权的民事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中规定了涉及商标的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着重对商标行为进行了规定。

行政规章

3.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商标法》颁布实施后,制定了若干相配套的行政规章。主要有《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等。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还就《商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行政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制定了许多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冲突的解决、服务商标的保护及行政措施等。

法规及规章

4.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这些法规、规章是由地方立法机关、政府根据《商标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地方工作的实际制定的。主要涉及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打击商品、地方商标认定等。

5.有关的国际公约、多边及双边协定这主要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有关的议定书》、《尼斯协定》等国际公约及中国同美国等就知识产权保护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定。

涉及问题

一,雷州市高新技术,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

目前的《商标法》只保护平面视觉商标,而对非传统的商商标专用权标形式,如气味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等未予规定。在修改《商标法》时将对这些商标形式加以考虑,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商标保护客体。

第二,商标注册程序的简化

在注册人范围上,将考虑允许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将根据《商标法条约》等国际条约的精神,对现行的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加以简化,如申请书件数量的减少、续展注册的非实质性审查等。

第三,商标手段的多样化

处罚力度的趋重化。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尚科知识产权-雷州市高新技术由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www.shangke0769.com)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松溪路129号511室。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尚科知识产权在商标转让中拥有较高的度,享有良好的声誉。尚科知识产权取得全网商盟认证,标志着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尚科知识产权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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