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供应商
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3012874800
手机号
13012874800
马 老师
马德仪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更新时间
2024-06-20 07:36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客户自办流程

1、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2、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3、提交许可申请材料到审批部门

4、省级 市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

5、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6、予以批准

7、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我公司代办流程

1、确定合作价格并签订合同

2、准备企业基本材料(不明白的我司协助)

3、配合部分材料签字盖章

4、领取许可证书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