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 供应商
- 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012874800
- 手机号
- 13012874800
- 马 老师
- 马德仪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20 07:36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客户自办流程
1、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2、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3、提交许可申请材料到审批部门
4、省级 市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
5、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6、予以批准
7、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我公司代办流程
1、确定合作价格并签订合同
2、准备企业基本材料(不明白的我司协助)
3、配合部分材料签字盖章
4、领取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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