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供应商
深圳市瑞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300.00元每份
香港中检公司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中检局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商检局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联系电话
0755-82956232
手机号
15820787203
联系人
翁荣波
所在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中路高科利大厦B栋5C
更新时间
2021-03-06 12:57

详细介绍

办理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在线交流,tel:翁先生

代办普惠制原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香港中检公司出具未再加工证明。

什么是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达成的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检公司”)对我国经香港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在官方声明栏加签“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字样。申请人在领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form a证书后,可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服务部提出申请。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即由于您的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原产地证明,如forma,form e,form f等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未再加工证明”的申请

(一)中国经香港转输欧盟普惠制项下的出口商品,没有联运提单的,从1996年4月1日起,由转口申请人在香港持各地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及其影印件各一份,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二)货物抵达香港后,转口申请人须按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的签证要求,填写“未再加工证明申请单”,据实申报货物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有关贸易、运输单证。

(三)转口申请人申请签发“未再加工证明”,应不迟于货物装船出运前两个工作日提出。

“未再加工证明”的签发

(一)香港中检公司受理申请后,应认真审核“未再加工证明申请单”和有关转口文件是否与有关各地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及有关出口文件内容一致。经审核无误,符合要求,签发“未再加工证明”,即:

香港中检公司在有关各地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第四栏内加签“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其间未进行任何加工”之英文字样(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not been subject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in hong kong)并加盖香港中检公司印章(已在欧盟注册备案),签证人员手签并注明日期。

(二)香港中检公司对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货物发现违反欧盟普惠制方案规定而进行任何加工或拆箱、检验、再包装及替换产品的,不予以签证。

(三)对经香港转输欧盟的出口受惠商品,转口时对持有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未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事后香港中检公司一般不再受理“未再加工证明”的申请。

哪些国家需要办理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欧盟27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罗马尼亚)、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耳其、保加利亚、列支敦士登公国需要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未再加工证明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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