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 供应商
- 深圳市瑞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500.00元每份
- 香港中检公司
- 办理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 香港中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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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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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755-82956232
- 手机号
- 15820787203
- 联系人
- 翁荣波
- 所在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中路高科利大厦B栋5C
- 更新时间
- 2021-03-06 12:57
办理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翁先生专业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代办未再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又亦称为未在加工证明,统称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全称为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详细指的是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所出口的货物为中国出产制作,继而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香港未进行加工的证实,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原产地证实,如forma,form e,form f等产地证送至香港中国商检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经香港转输中国内地优惠原产地证项目的商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1、原产地证书。2、货物发票。3、联运提单。4、未再加工证明
货物经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应当提交证实符合本划定第十条第二款划定的联运提单等证实文件;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实符合本划定第十条第二款划定的其他文件。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 3、提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关于产地证已送至货物目标国,提供不了产地证正本如何办理未再加工证实?
一般来说,未再加工证实的办理周期为1-2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2、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货物的贸易发票正本、运输单证等其他贸易单证。
(一)货物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相关优惠商业协定划定的原产地声明文件;
对于未再加工证实的办理,香港中检局对资料有何要求?
其中,“未再加工证实”的中文为:“兹证实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办理未再加工证实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实”。
且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
用以证实中国所出口的货物在路过第三个国家或地区中转时,未在中转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或制作,符合给惠国直接运输规则的证实文件。
办理未再加工证实需要多久?办理未再加工证实所需资料有:1、产地证正本。
关于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独立未再加工证实,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产地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提单复印件,申请单,申请信。
二、申请人必须确保货物在香港逗留期间未作任何加工、拆箱、检验、重包装及替换其他产品,方合申请要求。申请人请在货物到达香港两天之前向中检公司签证服务部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a.据实填报之正本申请单;b .优惠原产地证书正本及影印件各一份;c .发票影印件;d .联运提单 / 空运单影印件;
三、中检公司将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查。
四、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缴付签证费用,如客户因提供假单证导致拒签,所缴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经审核查验通过后,香港中检公司将在客户提供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正本上加盖“未再加工证明”并签字,客户将凭此及其他文件向到货港中国海关申请关税优惠。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
六、签证后,客户如对其货物在香港中转时进行任何变更、加工、处理而导致未能享受中国海关关税优惠,责任自负。
办理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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