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E(Employer's Return)是马来西亚税务局(LHDN)要求所有雇主必须提交的强制性年度报告,其立法意图是建立对外籍人士在马工作及纳税情况的全景监控,打击非法务工和偷漏税行为。
适用对象:无论该外籍雇员是否在马来西亚纳税,只要雇主在马雇佣了外籍人士(持有 Employment Pass 就业准证、Professional Visit Pass 等),就有义务申报。
申报主体:雇主(公司),而非外籍员工个人。
核心内容:Form E 要求雇主详细列明所有外籍雇员的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就业准证(EP)详情、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以及该员工是否已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Form BE)。
信息收集:在每年 1-3 月期间,整理上一年度的外籍员工薪资数据。
系统申报:
截止时间:每年的 3 月 31 日 前。
申报渠道:通过 LHDN 的 e-Filing 系统提交电子 Form E。
所需数据:外籍员工的 Tax File No.(若有)、护照号码、EP 号码、全年总收入(Gross Income)、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PCB/MTD)金额。
LHDN 的数据交叉比对(Data Matching):
LHDN 会将雇主提交的 Form E 数据,与外籍员工个人提交的 Form BE(个人所得税表)进行自动比对。
风险点:若 Form E 显示员工年薪 10 万马币,但该员工个人申报的收入为 0 或极低,系统将自动触发稽查警报(Red Flag),认定该员工存在偷税嫌疑,进而追查雇主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个税申报:持有就业准证(EP)的外籍高管和技术人员,其个人所得税通常按 0%-30% 的阶梯税率 征收,需单独进行年度申报(Form BE)。
雇主责任:
代扣代缴(PCB/MTD):雇主必须每月从外籍员工工资中扣除预估个税(Monthly Tax Deduction),并在次月 15 日前上缴 LHDN。
出具 EA 表:在次年 2 月 28 日前,向员工出具 EA 表(Employee's Statement),作为其报税依据。
处罚:如果雇主未按时提交 Form E、未代扣个税或虚报信息,LHDN 可处以 Zui高 2,000 马币的罚款,并可能追溯过往多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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