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WHT)是马来西亚税法中一项极具特色的“源泉扣缴”制度,被称为“没有海关的海关”。它是指付款方(通常是马来西亚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Non-resident,即在马来西亚无税务居民身份的个人或公司)支付特定款项时,必须预先扣除一定比例的税款并上缴国库。
立法目的:确保非居民在马来西亚取得的收入(如源自马来西亚的特许权、服务)无法逃避马来西亚的税收管辖权。
适用场景(Payment Types):
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向海外母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专利费、软件授权费。
技术服务费(Technical Service Fee):向海外咨询公司支付工程设计费、IT 系统维护费、管理咨询费。
利息(Interest):向海外关联公司借款支付的利息。
佣金与租金(Commission & Rent):向非居民支付的销售佣金、设备租金。
董事费(Director's Fee):支付给非居民董事的薪酬。
预扣税的税率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付款类型及是否适用马来西亚与收款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Double Tax Agreement, DTA)。
付款类型 | 马来西亚国内法税率 | 中马税收协定优惠税率 | 适用条件 |
股息(Dividend) | 15% | 10% | 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持股达到一定比例(通常 25% 以上) |
利息(Interest) | 15% | 10% | 需提供中国税务居民证明(COR) |
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 | 10% | 10% | 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
技术服务费(Technical Service) | 15% | 5% 或 0% | 关键点:需判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PE)”。若服务在马来西亚境内提供且构成 PE,则按企业所得税 24% 征税;若不构成 PE,则按协定 5% 或 0% 征收 WHT。 |
三、付款方的合规操作流程(Mandatory Obligations)
作为付款方,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代扣代缴义务,操作流程如下:
判定税务居民身份:在付款前,要求收款方提供税务居民身份证明(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COR),以确认其是否有权享受 DTA 优惠税率。若无 COR,则必须按马来西亚国内法的高税率扣税。
计算与代扣:在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应纳税额(Gross Amount x WHT Rate),仅向收款方支付净额(Net Amount)。
申报与缴纳:在付款次月的 15 日前,通过 LHDN 系统提交预扣税申报表:
Form CP37:支付给非居民个人。
Form CP39:支付给非居民公司。
同时将代扣的税款上缴国库。
开具凭证:在付款后 30 天内,向收款方提供 预扣税凭证(Form CP58),作为其在马来西亚已纳税的证明,以便其在本国申请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付款类型
全球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开户、年审年报、 财务税务服务 、 商标专利版权、境外投资备案、条形码申请、塞浦路斯公司注册、法国公司注册、方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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