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日用杂货公司注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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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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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5-09 08:00
在哈萨克斯坦注销日用杂货公司,因其库存繁杂、现金流交易多,注销重点在于实物资产清算、税务合规及员工安置。以下是合规注销的核心要求:
一、 库存与资产清算实物盘点与处置:日用杂货(如洗护用品、家居小件)通常SKU众多。注销前需进行全面盘点,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剩余库存若分配给股东,需按公允价值计入清算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报废,需出具第三方鉴定报告,避免被税务局认定为隐瞒销售。
固定资产处理:货架、收银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进行处置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税务清算: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近3年的纳税申报记录。重点核查增值税(标准税率12%)的进销项匹配情况,以及零售税(若适用)的缴纳情况。
隐形税种核查:检查是否涉及“环保税”(针对包装废弃物)或“塑料税”,确保无欠税。取得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证明》是注销的前置条件。
全员解聘:依据《劳动法》,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支付法定遣散费(通常为1-3个月工资)及未休年假补偿。
社保结清:必须向社保基金(SNPF)和医保基金(FHMS)结清所有供款,取得《无劳动纠纷证明》和社保结清证明,否则法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5日内,需向司法部备案清算组。
债权人公告:需在官方媒体(如《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及“电子政府”门户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通常为2个月。需书面通知供应商(尤其是赊销供货方),处理未结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