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城镇Zui低生活保障的,持有困难家庭证或低保证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杭州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如委托代领的,除以上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提取额度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办理渠道
①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点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
③浙里办APP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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