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集群,雄安新区支持培育一批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
(一)瞪羚企业
1.在雄安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3.产业领域符合雄安新区发展方向,优先支持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科技、新材料、医工交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4.申报企业需成立三年以上(在雄安新区经营一年以上),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从业人数达50人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5.成长性指标(满足其中之一):
(1)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2)企业上年度营收在5000万元(含)至2亿元(不含),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上年度营收大于2亿元,近三年年均或纳税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4)近三年内企业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两轮以上,且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
6.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一年度营收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收总额比重不低于3%;营收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收总额比重不低于5%。
7.企业信用指标:企业应提供由中国征信中心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须同时符合(一)中条件及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10年,近两年内Zui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1亿美元(含),且累计融资额超过500万美元(含)。
(三)独角兽企业
须同时符合(一)中条件及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10年,近两年内Zui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10亿美元(含),且累计融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含)。
对经雄安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Zui高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支持。
2026年02月07日至2026年03月10日
1.同一企业在同一个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称号。
2.整体搬迁至雄安新区的企业特别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企业,企业在迁出地的生产经营数据可作为申报依据。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为中小企业提供浙江省及杭州市各部门产业政策信息咨询,通过多维度结构化处理数据,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实时、精准、高效的咨询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