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PA拟调整PFAS报告规则,进口物品或将免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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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0 08:00
美国 EPA 于2025年 11 月 13 日正式发布提案,拟大幅修订TSCA§8 (a)(7) PFAS 报告规则,核心变化是:进口物品(含PFAS 的成品)将被豁免申报,同时新增0.1%低浓度豁免等多项减负条款。
2023 年 10 月Zui终规则:要求所有PFAS 制造商 / 进口商(含成品进口商)追溯2011–2022年数据,无浓度豁免、无物品豁免,合规成本极高(EPA估算近 100 亿美元)。
2025 年 11 月提案:引入6大类豁免,大幅收窄报告范围,核心是进口物品豁免与0.1%de minimis 豁免。
豁免范围:以成品(Article)形式进口的含PFAS 物品,不再需要向 EPA 申报。
Article 定义:有固定形状 /设计、功能依赖形状、使用中化学组成基本不变的制成品(如电子、汽车、纺织、包装、厨具等)。
豁免理由:进口商通常无法合理获取成品内部PFAS 的具体信息;重复申报浪费资源;核心数据仍由PFAS原料制造商上报。
影响:约80% 合规成本将被消除,进口商负担大幅减轻。
规则:混合物 / 物品中PFAS浓度≤0.1%,无论总量多少,豁免报告。
依据:对齐 SDS 通用阈值,微量信息无监管价值。
副产品、杂质、非分离中间体中的 PFAS。
仅用于研发的小批量 PFAS(不超过研发合理用量)。
数据提交期:从规则生效后60天开始,持续3个月(原规则为生效后立即启动)。
技术性修正:澄清数据字段、简化申报流程、提升系统稳定性。
公众意见期:提案发布后45天内接受反馈(2025 年 11–12 月)。
减负:成品进口无需再做PFAS 追溯与申报,供应链核查成本大幅下降。
边界:仅豁免成品进口;若进口PFAS原料 / 混合物(非成品),仍需按规则申报。
责任集中:原料/ 化学品制造商仍需上报2011–2022年全量 PFAS 数据(除非满足 0.1% 等豁免)。
下游告知义务:需向成品制造商提供 PFAS 信息,支撑其合规判断。
总体:行业合规成本大幅降低,小企业压力显著缓解。
时间线:提案尚未Zui终敲定;2023版规则的报告期仍在执行(普通企业:2026-04-13至 2026-10-13;小型物品进口商延至2027-04-13)。
当前:提案处于公众意见征集阶段,尚未成为Zui终规则。
下一步:EPA 汇总意见→修订→发布Zui终规则→明确生效日期。
企业动作:
继续按2023版规则准备2026年申报。
密切关注Zui终规则,若进口物品豁免落地,可大幅简化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