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业务是全国都可以开展的吗?证书,全国七大管辖区均可办理
- 供应商
- 企航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600.00元每件
- 下证周期
- 2工作日
- 业务开展
- 全国
- 优势
- 包下证
- 联系电话
- 13693633245
- 全国服务热线
- 15718838840
- 联系人
- 朱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18 09:00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全国均可办理,你的理解基本正确。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的运营合格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域有效,不受发证地区限制。
证书载明的运行范围与运行种类,在全国范围内均被认可。

全国共设七大民航地区管理局,分别负责所辖区域的运营合格证审批:
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地区管理局(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中南地区管理局(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地区管理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申请主体可向住所地或主要运行地对应的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通过UOM 系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办理。

取得运营合格证后,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证书载明的无人机运营业务(如航拍、巡检、测绘、物流等)。
跨区域运行时,除遵守全国统一规则外,还需遵守飞行所在地的空域管理、地方监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