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业用胶海运运输鉴定报告办理
- 供应商
- 广州国检中心(运输鉴定、危险特性分类鉴定)部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609641229
- 手机号
- 13609641229
- 联系人
- 王阳
- 所在地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东1号(2号厂房)1楼自编102房(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6-03-25 07:09
胶水(胶粘剂)作为化工产品,在空运和海运时需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证明其运输安全性。
确认分类与UN编号
胶水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第8类(腐蚀性物质)或第9类(其他危险品),具体取决于成分(如含易燃溶剂、强酸强碱等)。
常见UN编号:
UN1133(粘合剂,含易燃液体)
UN1263(涂料或胶粘剂,易燃)
UN1760(腐蚀性液体,未另作说明)
选择鉴定机构
提交材料
样品(50-100ml,密封包装)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申请表(注明运输方式:空运/IATA或海运/IMDG)
检测与出报告
检测项目:闪点、腐蚀性、挥发性、毒性等。
时间:通常3-5个工作日,加急可1-2天(费用较高)。
费用:约700-1000元,根据检测项目而定。
获取报告
报告有效期:一般1年。
空运(IATA规则)
易燃胶水(闪点≤60℃):禁止客机运输,货机运输需UN包装和危险品申报。
非危险胶水:需鉴定报告证明无危险特性。
包装:需通过UN认证,标注UN标记。
海运(IMDG Code)
危险胶水需贴对应危险品标签,提供危包证(需额外办理)。
非危险品需报告明确“非限制性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