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测定 GB 8410-2006 CMA/CNAS报告
- 供应商
- 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认证
- 广州老化所
- CMA/CNAS双资质
- 老化试验机构
- 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全国
- 全国
- 联系电话
- 020-32377636
- 手机号
- 18688496499
- 联系人
- 杨工
- 所在地
- 广州天河棠下车陂西路396号
- 更新时间
- 2026-03-09 15:38
汽车内饰材料广泛应用于座垫、座椅靠背、门内护板、仪表板、顶棚衬里、地板覆盖层等部位,其燃烧特性是评价材料防火安全性能的核心指标,直接关系到车辆在发生火灾时乘员的安全逃生时间。GB8410-2006是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4。作为合成材料老化领域的专业检测机构——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我们依托长期的材料性能研究积累与精密检测设备,严格按照GB8410-2006标准,为汽车零部件及内饰材料生产企业提供完整的燃烧特性测试与质量评估服务。
本中心已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双资质认可,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力与国际互认性,可广泛用于产品质检、型式试验、CCC认证、汽车零部件入厂检验、项目招投标及质量仲裁等场景。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月18日发布,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了GB8410-1994版本,是当前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4-6。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4。
适用材料类型:适用于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包括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等-2-9。
重要说明: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与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4-6。
采标情况: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571.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4。
起草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4。
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蓄华-4。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
技术要求:
内饰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大于 100mm/min-2-5
试验原理:将试样水平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自由端15秒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的时间-2-9。
试样尺寸及数量:
| 试样尺寸 | 356 mm × 100 mm,厚度为试样在汽车上实际应用的厚度,但不大于13 mm;若大于13 mm,需切割至13 mm-2-5 |
| 试样数量 | 至少10块试样-2;若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每个方向至少10块试样 |
| 取样要求 | 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按标准第4.3.2条处理-4 |
状态调节要求:
环境条件:23℃±2℃,45%~55%相对湿度-3
调节时间:至少24小时,但不超过168小时-3
试验条件:
| 燃烧箱尺寸 | 385 mm × 204 mm × 360 mm-5 |
| 燃气灯嘴内径 | Φ9.5 mm-9 |
| 火焰高度 | 38 mm-3-5 |
| 点燃时间 | 15秒-2-3 |
| 气源 | 液化石油气或热值在35 MJ/m³~38 MJ/m³的其它可燃气体(如天然气、城市煤气)-9 |
金属梳要求:长度至少110 mm,每25mm内有7-8个光滑圆齿,用于梳理表面起毛的试样-9。
测量器具精度要求:
秒表:准确度≥0.5 s-9
温度计:量程150℃以上,准确度1℃-9
钢板尺:量程400 mm以上,准确度1 mm-9
燃烧速率计算公式-2:
V = 60 × (L / T)
其中:
V — 燃烧速率,单位为mm/min
L — 燃烧距离,单位为mm
T — 燃烧 L距离所需的时间,单位为秒
结果表示方式(根据试验现象分类)-3:
| A-0 mm/min | 满足燃烧速度要求,无燃烧距离可计 | 试样暴露火焰15s后未燃烧,或燃烧但火焰到达第一测量标线之前熄灭 |
| B | 满足燃烧速度要求 | 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 |
| C-实测值mm/min | 自熄试样 | 火焰在两个测量标线之间熄灭,且不满足B项要求 |
| D-实测值mm/min | 计算燃烧速率 | 火焰燃烧到达第二标线,或试验计时20min时中止试验 |
| E | 不满足燃烧速度要求 | 试样在火焰引燃15s内已燃烧并到达第一标线 |
为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有效性,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样品:
样品类型与尺寸:
板材/片材:提供足够面积的汽车内饰材料,尺寸需满足试样裁切需求(建议≥500mm×400mm),以便裁取10块356mm×100mm的标准试样
成品部件:如需测试实际产品,需提供完整部件(如门板、仪表板、座椅面料等),由本中心根据标准要求从零件上取样-4
试样数量:
每组有效试样至少10块-2
若材料在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需分别取样
其他说明:
材料信息:请提供材料类型(织物/塑料/皮革/复合材料等)、零件名称、厚度、生产日期等信息
厚度说明:明确材料在汽车上的实际应用厚度
零件取样:对于形状复杂的零件,本中心将按标准第4.3.2条要求进行取样-4
状态调节:本中心将按标准要求进行试样状态调节(23℃±2℃,50%±5%RH,≥24h)
表面起毛处理:对于表面起毛的试样,试验前需用金属梳沿毛绒自然倒伏方向梳理一次
CMA/CNAS双资质,报告可广泛使用:本中心是获得国家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燃烧特性报告可用于CCC认证、汽车主机厂入厂检验、项目招投标及质量仲裁等场景。GB8410-2006是我国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强制性标准-1,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检测设备与操作:配备符合GB8410-2006要求的全自动汽车内饰燃烧试验机,燃烧箱尺寸385mm×204mm×360mm-5-9。燃气灯嘴内径Φ9.5mm,火焰高度可控制在38mm。配备标准金属梳(每25mm7-8齿)、高精度秒表(≥0.5s)和钢板尺(1mm精度),确保测试条件完全符合标准规定。
标准理解与技术服务:本中心长期从事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性能测试,熟悉GB8410-2006的实操要点——从试样制备、零件取样、状态调节、火焰控制、结果表示到等级判定。本标准与SAE J369、ISO3795、DIN 75200等技术协调-2,测试结果具备国际可比性。本中心可配合客户进行CCC认证、主机厂认可等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服务:从样品准备指导、零件取样、状态调节、燃烧特性测试、数据处理到报告出具,流程完整,无外包环节。
如果您正面临以下问题,欢迎联系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团队:
“我公司的汽车内饰材料/座椅面料/门护板/仪表板需要按照GB 8410-2006进行燃烧特性测试,出具带CMA/CNAS章的检测报告。”
“汽车零部件CCC认证过程中,如何准确测定材料的水平燃烧速率?零件形状复杂时应如何取样?表面起毛材料如何处理?”
“这是我的产品规格书和材料信息(材料类型、零件名称、厚度),请帮我设计燃烧特性测试方案,确保获得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有效测试数据。”
用专业检测,定义产品品质;用科学数据,支撑汽车内饰材料安全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