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申请中被某个指定国驳回,后续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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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5-10 08:00
首先,通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到的《驳回通知》明确以下信息:
驳回国家(哪个指定国)
驳回依据:是理由(如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还是相对理由(如与在先商标冲突)
驳回期限:协定国为12个月,议定书国为18个月(自国际注册日起算)
⚠️注意:WIPO通常在收到指定国驳回决定后15日内转发通知。
二、评估是否值得复审✅ 可考虑复审的情形:驳回基于近似商标(相对理由),但你认为存在明显区别;
商标已在当地实际使用,具备一定知名度;
引证商标可能未使用,可同步提起“撤三”程序(如在中国);
驳回理由存在法律或事实错误。
❌ 不建议复审的情形:商标明显违反禁用条款(如国家名称、通用名称等);
商标确实与知名商标高度近似,无胜诉可能;
成本过高且该国市场非核心区域。
三、启动驳回复审程序(关键步骤)1. 时限要求复审期限从收到WIPO转发的驳回通知之日起计算;
各国期限不同(常见为30–90天),不可延期,务必严格把控!
2.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驳回复审申请书(符合指定国格式);
驳回通知书副本;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包装等);
对比分析说明(与引证商标差异);
外文材料需翻译+公证认证(视国家要求而定)。
示例:在美国需提交 MM18表格;在欧盟需提供使用声明。
3. 委托本地代理多数国家要求本地知识产权代理人代为提交;
建议委托熟悉该国商标法的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
四、其他辅助策略(视情况采用)分割申请:若图文组合被驳,可将文字/图形分开重新申请;
撤销引证商标:如对方注册满三年且未使用,可提“撤三”;
协商共存协议:与在先权利人达成共存,提交共存协议争取注册;
修改商品/服务项目:缩小范围以避开冲突类别。
五、后续管理建议在 WIPO的 eMadrid系统中持续监控商标状态;
建立全球商标台账,记录各国关键期限;
若复审失败,可考虑单一国家注册作为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