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中,证据提交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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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3 09:00
商标异议证据提交有严格的时间、主体、形式、内容、效力五大类要求,违反会直接导致证据不被采信、异议被驳回。以下是官方与实务层面的完整要求:
首次提交
异议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与理由对应的初步证据(如在先权利证明、初步使用证据)中国商标网。
以相对理由(近似、抢注、在先权利)提出的,必须同步提交在先权利人 / 利害关系人资格证明中国政府网。
补充证据时限
需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 “补充证据”,并自申请日起3 个月内提交完毕中国商标网。
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商标局不再接收中国政府网。
证据形成时间
核心证据(在先使用、在先权利、度、恶意)必须早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日。
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后的证据,仅能辅助证明持续影响,不能作为在先权利依据。
相对理由(第 13/15/30/31/32 条)
在先权利人 / 利害关系人提交,需提供:商标注册证、著作权 / 专利证书、营业执照、授权文件、合作 /代理关系证明等中国政府网。
理由(第 4/10/11/12 条)
任何人可提交,但仍需身份证明与对应证据(如通用名称证明、不良影响证据)中国政府网。
境外主体
必须委托国内代理机构,证据需公证认证 + 中文翻译。
份数与标注
纸质申请:一式两份(正、副本),封面标明 “商标异议证据”中国商标网。
电子申请:仅需一份,按系统要求上传中国商标网。
格式规范
统一用A4 纸,打印 / 复印清晰,可双面打印中国商标网。
编排证据目录 + 连续页码,目录列明:证据编号、名称、来源、形成时间、证明目的中国商标网。
证据较多时,建议附光盘 / U 盘电子版(标注清晰)中国商标网。
不接收实物、裸音像、易破损材料,实物需拍照 / 扫描成纸件提交。
签章与语言
纸质证据需异议人 / 代理机构盖章 / 签字,与申请书一致中国商标网。
全部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外文证据必须附完整中文翻译件(盖章 / 签字),无翻译不采信中国商标网。
原件与复印件
优先提交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复印件或商标局认可的核对件。
证据必须 “三性”
真实性:伪造 / 变造证据不予采信,可能追责。
合法性:来源合法,不得非法获取。
关联性:直接对应异议理由,无关证据不审查。
核心证据类型与要求
| 近似 / 在先权利(第 30/31 条) | 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合同 / 发票 / 包装 / 广告) | 早于被异议申请日,证明使用与度 |
| 恶意抢注(第 32 条) | 在先使用证据 + 恶意证据(业务往来、抢注记录、高价转让) | 证明被异议人 “明知 / 应知” |
| 侵犯著作权 / 专利 / 姓名权 | 权利证书、创作 / 公开证明、授权文件 | 权利早于被异议申请日 |
| 缺乏显著性 / 通用名称(第 11 条) | 行业词典、标准、使用习惯证据 | 证明标识为通用 / 描述性 |
| 不良影响 / 禁用(第 10 条) | 公众认知、官方文件、媒体报道 | 证明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
证据链要求
单一证据效力弱,需形成完整证据链(如:合同 + 发票 + 包装 + 宣传 + 展会记录)。
补充证据
仅可在3 个月补充期内提交,需附补充证据目录,注明对应异议理由。
补正要求
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后,15 日内按要求修正(如翻译不全、目录缺失、签章不清),逾期视为未提交。
❌ 仅提交 “近似”“恶意” 等空泛理由,无证据 → 不受理 / 驳回
❌ 证据晚于被异议申请日 → 不采信
❌ 外文证据无中文翻译 → 不采信
❌ 无证据目录 / 页码 → 视为混乱,不予审查
❌ 主体资格证明缺失 / 不一致 → 不受理
❌ 超过3 个月补充期提交 → 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