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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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3-23 07:08
江苏省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本次将遴选三类优质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拓展数据业务的“成长企业”和规模实力lingxian的“领航企业”。申请范围为江苏省入库培育数据企业,需满足在本省注册满一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与失信记录等条件,且符合《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分级认定条件。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经专家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获颁证书。本次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自2026年1月20日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江苏省培育壮大数据企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全面评估我省数据企业发展状况,有序开展全省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拓展数据业务的“成长企业”和规模实力lingxian的“领航企业”,加快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江苏省数据局指导下,江苏省数字化协会依据《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组织开展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助力数据产业政策精准落地,赋能行业创新发展,培育更多高质量数据企业。有关内容如下:
一、申请范围江苏省入库培育数据企业均可申请相应认定评估。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认定数据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注册满一年;
2.从事数据、技术相关业务,在本省内具有满足经营需要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人才和技术资源等;
3.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两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请入库培育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事故;
(二)申请认定数据企业需同时符合《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分级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一)企业申请。已入库的数据企业请通过线上平台(https://www.jsda.cn)提出申请,并按照《数据企业认定评估和培育工作实施细则》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评估认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各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认拟认定结果。
(三)结果公示。拟认定结果在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数字化协会或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认定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予以发证。
四、其他事项(一)认定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
(二)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并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本次认定不收取申请单位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