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什么情况下能税前扣除?
- 供应商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好又快
- GOOD
- 专业专注
- 高效快捷
- 高通过率
- 不通过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号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 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22 08:30
1、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相应的罚款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比如公司因违法排污被环保局罚款10万元,取得财政局罚没收入收据。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令禁止扣除的支出。汇算清缴时必须全额纳税调增。
2、商家之间的罚款是经营性违约金、罚金。这类支出不属于对违法行为的惩罚,而是平等商业主体之间因合同履行问题而产生的经济赔偿,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
3、扣除需要什么凭证?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企业支付的违约金,通常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即收款方不需要就这笔违约金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除非这笔违约金构成了价外费用。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他外部凭证是指包括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对于平台的罚款,很显然平台并未提供任何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应该开具发票。
4、一张单独的收款收据证明力非常薄弱,无法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税务机关很可能不予认可。完整的扣除凭证应是一个“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这是Zui重要的文件,其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或具体金额
证明违约事实发生的文件(证明关联性):
往来沟通邮件、函件、会议纪要等。
款项支付证明(证明实际发生):
对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的一部分,但必须有对方盖章,并注明款项性质为“违约金”或“赔偿款”。
未来,税务合规是唯一方向!预警就是纠错,目前税务预警较多,如果大家想详细了解一些预警事项,包括预警的原因,如何给税务写说明,可以买这本书看看,肯定有所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