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包材YBB00022003-2015热原检查法第三方检测机构,药包材YBB00022003-2015热原检查法标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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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2 07:00
药包材YBB00022003-2015热原检查法标准检测解析如下:
热原检查法是通过将一定剂量的供试品静脉注入家兔体内,在规定时间内观察家兔体温升高的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所含的热原限度是否符合规定。热原物质进入人体后会引起发热反应,严重时可能导致休克甚至死亡,因此该检测是保证注射剂、生物制品等药品安全性的关键质量控制环节。
供试用家兔选择:
应健康无伤,体重1.7-3.0kg,雌兔应无孕。
预测体温前7天即应用同一饲料饲养,在此期间内,体重应不减轻,精神、食欲、排泄等不得有异常现象。
未经使用于热原检查的家兔,或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但体温升温达0.6℃的家兔,或供试品判定为不符合规定但其组内家兔平均升温未达0.8℃且已休息2周以上的家兔,或3周内不曾作用过的家兔,均应在检查供试品前3-7天内预测体温。
挑选试验的条件与检查供试品时间相同,仅不注射药液,每隔1小时测量体温1次,共测4次。4次体温均在38.0-39.6℃范围内,且Zui高Zui低体温的差数不超过0.4℃的家兔,方可供第2次检查用。
试验前准备:
在作热原检查前1-2天,供试用家兔应尽可能处于同一温度的环境中,实验室和饲养室的湿度相差不得大于5℃,实验室的湿度应在17-28℃。
在试验全部过程中,应注意室温变化不得大于3℃,应避免噪音干扰。
试验前家兔停止给食并置于固定器中至少1小时,以使体温达到相对稳定。
用肛温计测量肛门内体温,肛温计插入肛门的深度和时间各兔应相同(深度一般约6cm,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每隔30-60分钟测量体温1次,一般测量2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
当日使用家兔正常体温应在38.0-39.6℃的范围内,且各兔间的正常体温之差不得超过1℃。
试验用的注射器、针头及一切和供试品溶液接触的器皿,应置烘箱中用250℃加热30分钟或用180℃加热2小时,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除去热原。
检查法:
取适用的家兔3只,测定其正常体温后15分钟以内,自耳静脉缓缓注入规定剂量并温热至约38℃的供试品溶液。
注射完毕后,每隔1小时按前述方法测量其体温1次,共测3次。
以3次体温中Zui高的1次减去正常体温,即为该兔体温升高的度数。
初试结果判断:
如3只家兔中有1只体温升高0.6℃或以上,或3只家兔体温升高均低于0.6℃,但升高的总数达1.4℃或1.4℃以上,应另取5只家兔复试。
在初试3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数超过1只,或在复试的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数超过1只,或在初试复试合并8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数超过3.5℃,均认为供试品的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复试结果判断:
复试时,检查方法同初试。
如复试的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数不超过1只,并且初复试合并8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数不超过3.5℃,可判断为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