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监控设备是否需要满足RoHS要求?ROHS检测报告办理 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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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0 07:14
工业监控设备需满足RoHS要求
初始范围:RoHS指令(2002/95/EC)Zui初针对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及通讯设备等7类产品,限制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6种有害物质。
范围扩大:2011年发布的RoHS 2.0指令(2011/65/EU)将管控范围扩展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
第8类: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明确涵盖工业监控设备(如工业传感器、数据采系统等)。
第11类:其他未被前10类涵盖的电子电气设备。
过渡期规定:
医疗设备自2014年7月22日起需符合RoHS要求。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自2016年7月22日起需符合。
工业监控设备自2017年7月22日起需符合,包括其维修、使用、升级功能或能力用到的电缆及配件。

限制物质清单:工业监控设备需符合RoHS指令附件II中列出的10种有害物质限制要求,包括:
重金属: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限值分别为0.1%、0.1%、0.01%、0.1%
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限值0.1%
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限值0.1%
合规要求:
制造商需提供符合性声明:证明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
产品加贴CE标志:CE标志包含产品类型、批次或序列号、制造商地址等信息,表明产品符合欧盟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
技术文件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及欧盟符合性声明书需至少保留10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豁免原则:RoHS指令对特定用途或材料给予豁免,但豁免条款有有效期限制,需定期评估技术可行性及社会经济影响。
工业监控设备的豁免情况:
现阶段无豁免:目前没有适用于工业监控设备的邻苯二甲酸酯相关豁免。
潜在豁免建议:OekoInstitute曾提议对医疗设备中DEHP的豁免,如用于人体体液分析的离子选择性电极中的DEHP豁免期限为7年,磁共振成像(MRI)探测器线圈塑料部件中的DEHP豁免至2024年1月1日。但此类豁免未扩展至工业监控设备。
供应链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声明(如BOM表),确保所有部件和材料符合RoHS要求。
内部预测试: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XRF)等设备对关键部件进行快速筛查,降低不合规风险。
第三方检测与认证:选择通过CNAS或ISO/IEC 17025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获取中英文报告。
合规存档与追溯:保留RoHS测试报告至少10年,建立供应链追溯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材料及工艺持续符合RoHS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