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名必准备的 5 类资料:少 1 样都办不了(附法规依据)
无论是线上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务服务网” 核名,还是线下到政务大厅办理,都必须提前准备好以下 5 类资料,缺一不可:
1. 备选名称清单:至少准备 3-5 个,避免 “重名驳回”
核心要求:
• 按 “shouxuan→次选” 排序,每个名称需符合 “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 + 组织形式” 的标准格式(如 “上海 XX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XX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字号部分需 2-6 个汉字(不能用字母、数字、符号),且不能使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禁用的字词(后文详细说)。
法规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