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注册放射诊疗许可证有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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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3-21 07:00
在武汉注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遵循以下手续流程:
人员筹备: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如放射影像医师、放射技师等。
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包含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所有工作人员需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同时通过健康检查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设备筹备:
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诊疗设备,设备需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获取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若设备属于配置许可管理范畴,还需提前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
场地筹备:
放射诊疗场所需符合辐射防护标准,配备铅衣、铅帽等防护设备和辐射监测设备。
场所需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防护门、警示灯等安全设施。
预评价报告审查:
委托有资质机构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携带该报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场地设计图纸等材料,向对应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查,获取批复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
项目建成后,委托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搭配预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竣工验收申请书等材料,申请竣工验收,拿到合格证明。
填写申请表:
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也可在卫生部网站等平台下载。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准备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及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部分场景下需要)。
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需额外准备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确定受理部门:
根据业务范围选择对应的受理部门。例如,仅用牙科X射线机开展诊断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涉及介入放射诊疗的,向武汉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提交方式:
可选择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也可线下到对应部门窗口递交材料。
材料审核:
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核查:
受理后,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查。
专家主要对放射诊疗场所的布局、防护设施、设备性能、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现场核查工作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人员会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审批: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审核为“建议批准”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核为“建议整改”的,门诊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审核或复核为“建议不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证:
对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并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