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设有哪些岗位?
1.EPC项目经理:又叫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建筑项目的决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负责人,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是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负责人。
2.EPC项目管理师:工程总承包管理师,是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情况及进展,协调相关单位
(包括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等)进行统一部署,以任务单形式向各个相关部门下达生产任务,
明确涉及部门、工作内容描述、工作要求、工作成果、时间节点等,并负责对各个部门进行考核和计量的复合型和管理型专业技术人员。
3.EPC项目咨询师:工程总承包咨询师,是指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情况向总承包单位进行跟进解答,
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咨询统筹规划并对接各个部门下达生产的明确任务咨询,确认信息情况和造价信息的技术咨询专员
4.EPC工程师:工程总承包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落实项目目标的实施;
执行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负责审核、签发变更设计报告、索赔报告、
工程结算,审核项目计量申报;组织确定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预控、过程控制措施,编制施工总体组织设计及阶段性组织设计,并协调参建各分包方相关图纸、方案递交审批工作。
在这一时期国家政策的推动下,1984-2000年期间化工、石化等行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2003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为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指明了方向;2004年建设部印发《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2005年又颁布《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自此我国工程总承包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而业主能力的欠缺直接导致了业主对工程总承包这一模式的难认同。我们可以这么设想一下,假设业主有较强的能力,可以对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单位进行有效的把控,这时发展总承包肯定是好的,工程总承包的优势也可以发挥;但假设业主没有这种把控能力,又加上市政项目难以产生市场化的定价,这时业主就有理由担心因为设计与施工由一家独揽而产生的设计与施工的“合谋”。这种“合谋”可以体现在,设计把工程量做大,施工进一步通过对工程的建设获取更多的收入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