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股东会决议:包括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时需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含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新股东会决议需表明新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态度。
股权转让协议书:明确转让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股权的份额、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等条款。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不需要进行增资、减资的,可不必提交。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此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