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同的征收方式,所缴纳的税款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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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8:30
个体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其个体户涉及到街头巷尾的超市、广告设计门店以及写字楼里的软件开发工作室、咨询服务中心等,这些都是属于个体户。
不管是个人创业还是业务需要,不少的独立个人都会选择优先选择成立个体户,通过个体户去承接相应的业务,这其实和个体户的一些税款征收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在不同的征收方式上,税款的缴纳也是不一样的。
增值税:根据个体户的业务需求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般为1%或3%。
附加税: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2%,根据相关的优惠政策减半征收为6%。
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5%~35%的税率进行缴纳,根据个体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确定相应的税率。
此外,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合税率:通过以上的税率可计算出,综合的税负范围大概在6.06%~38.06%。
1、年度开票额在120万内,季度开票额在30内,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根据国家层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季度不超过30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增值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根据部分地区的优惠政策,可申请享受到相应的免征个税政策。
综合税负:通过这些可以看到,在开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个体户的税负几乎为零,这也是常说的双免个体户。
2、年开票额在120万以上,450万以内的。
增值税:根据国家的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附加税:同样为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根据部分地区的优惠政策申请进行核定征收,个税可核定低至0.6%。
综合税负:通过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综合税率只有1.66%(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个税为0.6%)。
后,我们可以看出个体户进行核定征收时,税负低,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是多的,那么要想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就需要业务真实可靠,做到“四流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