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医疗器械注册风险管理要求主要依据《医疗器械法规》(MDR)Regulation (EU) 2017/745 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Regulation (EU) 2017/746,具体如下:
基于风险的管理一般要求:
安全有效:器械应具备制造商预期的性能,设计和结构需适用于预期用途,应安全有效,不得对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的安全和健康造成损害,使用器械的可接受风险与其对患者的益处相比应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造商应建立、实施、记录和维护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器械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连续迭代过程,需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应遵循 EN ISO 14971:2019 标准实施。
符合安全原则:制造商就器械设计和制造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符合安全原则,并考虑现有技术水平,使各危害相关剩余风险及总剩余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于与使用错误相关风险,应符合 IEC62366,尽可能识别、评估和减轻与用户相关风险。
全生命周期性能保障:在制造商声称的使用期限内,器械特性和性能不得对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造成损害。器械设计、制造和包装应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会对器械在预期使用期间的特性和性能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文件要求:
风险管理计划:需包括医疗器械标识、描述、生命周期阶段、风险管理方法、风险接受准则、剩余风险管理方法、验证以及后期制作信息收集方法等内容。
风险管理文件:应详细说明每种医疗器械的所有风险管理活动,包括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风险的风险收益分析等。
风险管理报告:用于整理和总结风险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数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以风险管理计划得到适当实施,总体剩余风险是可接受的。
剩余风险告知要求:制造商应将所有剩余风险告知使用者,需在说明书、标签等用户信息中涵盖所有剩余风险,包括可预见的不利事件和副作用等内容。
临床试验、CE-MDR&IVDR、NMPA、FDA 510K、MDL一站式服务
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国瑞中安集团是一家专注于为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器械企业提供临床试验研究、全球法规注册和检验检测等综合技术服务的CRO机构。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们已经在中国、中国香港、欧洲、非洲、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印度、东南亚等地区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团队服务受到了来自行业内诸多头部企业的高度认可和青睐。作为一家专业的综合性CRO技术服务商,我们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临床试验研究、法规注册咨询(如中国NMPA、欧盟CE MDR、IVDR、美国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