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新规

供应商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571-87911962
手机号
17764573265
邮箱
108711513@qq.com
经理
吴经理
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更新时间
2026-04-16 08:30

详细介绍-

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标志着我国税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办法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评价体系,以前是《纳税管理办法》现在增加了“缴费”两个字。

新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首次评价结果将于2026年4月发布。

1、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了。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经营主体)自动纳入管理,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可自愿申请纳入管理。

2、税费一体化范围扩大了。以前只是将纳税申报作为评价指标,新政策是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评价体系,税务机关结合企业评价年度内按期申报和缴费情况综合评价级别。

制度创新重塑评价逻辑

1、动态机制

采用三档差异化起评分规则。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企业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

这种设计为信息更完整的企业预留了容错空间,避免因轻微失误导致断崖式下跌

2、五级分类

级别设A、B、M、C、D五级。A级要求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D级则为不满40分或有严重失信行为。

²M级专门针对新设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²A级资格剔除条款: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企业不能评为A级,因“需要时间积累”;上一评价年度为D级的也被排除,体现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持续性约束;

²D级直判情形:虚开发票、偷逃税款、暴力抗税等13类严重违法行为直接判D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责任关联”条款:由非正常户或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再注册经营的企业,也将直接被判D级,封堵了“换马甲”逃避惩戒的漏洞

3、革新

轻微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原扣分分值;对欠缴税费企业实施渐次机制,3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30日内补缴的按80%。

新政策下的应对策略

评价周期动态化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合规管理。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发现应判为D级的情形时立即调整级别;对以前年度应扣分情形则暂不调整历史评价。69

扣分规则更宽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等指标的扣分频次由“按税种按次计算”改为“按月计算”,避免单一高频失误过度影响整体评价。410

异议处理通道。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设企业在纳入管理满12个月后也可申请复评。19

风险监控重点。企业需特别关注直接判D级的“高压线”,如偷税金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且超过10万元、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等。58

企业会计人员应注意:非主观故意的计算错误和明显笔误不影响评价,但需及时纠正。

未来的税收治理图景中,企业评级将成为一张“智能通行证”。 随着2026年4月首次评价结果的发布,中国企业将进入“即资产”的时代。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透露,税务部门正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渠道构建服务网络,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相关产品
缴费 真空规管 新骨瓷 新款帽子 信用 纳税 新鲜香菇 九成新 新大米 新代系统 新汽车 新阳光 环保新能源
微信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