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名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简称idc,internet data center)
审批机构:工信部(省网是省级通信管理局)
有效期:5年(提前3个月续期)
年检要求:省网证每年1-3月份,全网证3月份
业务范围:
主域名注册查询主机托管(机位、机架、机房出租)、资源出租(如虚拟主机业务、数据存储服务)、系统维护(系统配置、数据备份、故障排除服务)、管理服务(如带宽管理、流量分析、负载均衡、入侵检测、系统漏洞诊断),以及其他支撑、运行服务等。
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至低限额为省内业务100万元人民币,全国业务10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相关人员。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8)系统已通过工信部评测(网站备案系统、资源接入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社保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机房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