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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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09-02 14:27
2024年浙江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新规定主要基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导以及浙江省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下是根据zui新信息整理的新规定要点:
政策依据: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新规定主要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及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
监管主体: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境外投资进行总体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
敏感类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敏感类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非敏感类项目:
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实行备案管理。
提交材料:投资主体应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国家、省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涉及国家秘密或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可以另行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备案时限:备案程序、时限、效力、延期、撤销、变更等按照11号令执行。一般情况下,备案流程包括准备资料、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受理、审核、出证等环节,整体耗时可能较长,需企业提前规划。
报告制度:
投资主体应在项目实施前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
投资主体应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发生外派人员重大伤亡、境外资产重大损失等重大不利情况,投资主体应在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
真实性承诺:投资主体需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承诺,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信息公示与惩戒: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政策调整与咨询:由于政策可能随时发生变化,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zui新政策文件,并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以获取zui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