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代写水土保持方案公司
- 供应商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监测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验收
- 联系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号
- 18831187358
- 经理
- 史晓辉
- 所在地
-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丽居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4-11-02 08:00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代写水土保持方案公司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
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
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
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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