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收制度的简介
- 供应商
- 海南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898-65329504
- 手机号
- 13337581593
- 联系人
- 孙小
- 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6楼610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28 07:00
新加坡税收制度的简介
新加坡实行属地原则征税,即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产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
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另外,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赚取的收入也须缴纳所得税,有税务豁免的除外(如: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
新加坡为城市国家,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任何公司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属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则需在新加坡纳税。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