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亮点

发布时间: 2024-04-25

2024《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亮点

作为将实质性降低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条例》设计了怎样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立法方面有什么鲜明的特点?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刚介绍,《条例》围绕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设计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是创设对中介代理机构、托管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处罚到人和资格罚机制。中介代理机构、托管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中介代理和住所托管服务。

四是创设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年报制度。允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选择填报、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降低其经营管理成本。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介绍,在立法方面,《条例》总结了海南近年来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做法,以立法形式对部分成效突出的改革措施予以固化,确保政策的持续性,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条例》对标国际自贸港和世界水平开放形态,创新登记管理制度,大幅提升海南自贸港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一是注重“小快灵”。《条例》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从海南实际出发,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对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规定,不求面面俱到。

二是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条例》强化放管结合,更好统筹便利、发展和安全。在准入方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有关规则在海南先行先试,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在监管方面,创设对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到人的法律责任,增强“法”的震慑力。

三是坚持“上下贯通”。《条例》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有效衔接《公司法》,在不重复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展开全文

供应商
海南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98-65329504
手机号
13337581593
联系人
孙小
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6楼610室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