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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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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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游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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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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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洪先生
所在地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901-6单元
更新时间
2024-03-27 16:13

详细介绍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以满足业务范围的需要。

3)申请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或机构未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必要信息: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主要人员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材料。

5)办公空间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

注意事项:

1)按照许可证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类似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似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2)禁止制作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包括“宣传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youxiu文化传统”。

3)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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