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流程
- 供应商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
- 认证
- 品牌
- 助游网络
- 型号
- 无
- 产地
- 福建厦门
- 联系电话
- 13600957542
- 手机号
- 13600957542
- 联系人
- 洪先生
- 所在地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901-6单元
- 更新时间
- 2024-03-27 16:13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以满足业务范围的需要。
3)申请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或机构未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必要信息: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主要人员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材料。
5)办公空间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
注意事项:
1)按照许可证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类似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似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2)禁止制作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包括“宣传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youxiu文化传统”。
3)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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