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 供应商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
- 认证
- 品牌
- 助游网络
- 型号
- 无
- 产地
- 福建厦门
- 联系电话
- 13625016807
- 手机号
- 13625016807
- 联系人
- 胡先生
- 所在地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901-6单元
- 更新时间
- 2024-03-27 15:51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影等)及工作场所适应业务范围;
3、申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或者机构未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股权追溯无外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国人或港澳台人)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含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及专业证书
7、没有外商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