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知识产权 余杭区上市培育企业管理办法

供应商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00.00元每件
好又快
GOOD
联系电话
0571-87911962
手机号
17764573265
经理
吴经理
所在地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更新时间
2024-09-22 08:30

详细介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上市的培育工作,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主业突出、成长性好、业绩优良的企业充实完善上市培育企业库,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资本市场新政策变化,特修订《余杭区上市培育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单位:余杭区金融办

附件:《余杭区上市培育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余杭区上市培育企业管理办法

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和《余杭区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金融办〔2022〕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充实完善上市培育企业库,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主业突出、成长性好、业绩优良的企业进入上市培育企业库中,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推进企业改制、辅导备案、报会、上市进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近二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发展类产业;产品科技含量高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在行业中居于領先地位。

4.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基本符合证监会首發上市的标准。

5.已与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上市业务合作协议并制定具体的上市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申报审核程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列入我区上市培育企业。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纸质2份,电子版1份),由我办审核并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后,发文确认列入上市培育企业。

经确认的上市培育企业可享受余金融办〔2022〕3号文件规定的政策。

三、申报材料

1.关于要求成为上市培育企业的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简介、主营业务、行业地位、公司历史沿革,股东组成、高管组成及近三年变更情况,近两年财务状况,上市计划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等。

3.上市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五证合一)。

5.企业与券商、会计和律师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四、认定有效期限

   经确认的上市培育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成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自动退出上市培育企业库管理,超过有效期仍未实现上市的企业需重新确认。

五、动态管理要求

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每年度对入库企业进行动态调整。上市培育企业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其培育企业资格,不再纳入上市培育企业库管理:

(一)生产经营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未按照区金融办要求提交、更新备案入库材料的;

(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上市培育企业放弃上市计划或在入库后三年内无法上市。

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辅导备案、辅导验收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机构提交的上市申请、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的挂牌申请等有关文件材料(包括批复、函),及时报我办备案。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此前我区上市培育企业和新三板备案企业管理办法(余金融办〔2022〕4号)停止执行。


其他项目申报,大学生创业申报,研发中心申报,专精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微信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