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原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有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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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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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涨知识啦!

您好,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听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就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属于申报范围呢?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单位,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属于申报范围的。看来我们单位也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有什么相关的优惠政策吗?有的。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沃人机业保障金优忠攻束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要如何理解呀?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我们单位近新招一个实习生小王,这种情况是否也属于在职职工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支付给参加

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因此,如果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实习(见习)生为非在校生,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数。原来是这样!那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总分支机构,应该如何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用人单位存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由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机构负责向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年审,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我明白了,谢谢您!不客气!您的非常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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