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项目申报知识产权 2023年杭州市各区县高企补贴政策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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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更新时间
2024-06-20 08:30

详细介绍

本篇汇总了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区、富阳区、高新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这14个地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优惠政策,给需要的朋友参考,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1、杭州市
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补贴补贴。
2、上城区
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补贴60万元;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补贴20万元,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重新认定后,每家补贴补贴30万元。
3、下城区
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认定补贴补贴,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补贴补贴。
4、江干区
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补贴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为做好“国高企”的梯队培育工作,对首次评定为“市高企”的,给予10万元补贴补贴。同一企业先后评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按“国高企”标准兑现差额部分补贴补贴。
5、拱墅区
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拱墅区企业,给予40万元补贴补贴,其中市、区一比一配套。
6、西湖区
对首次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60万元的补贴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补贴补贴。对迁入我区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补贴补贴。
7、萧山区
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高15万元的资助(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贡献按一个会计年度计算)。
8、余杭区
对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补贴60万元;对区内培育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一次性补贴补贴40万元,三年后通过重新认定再补贴补贴20万元。
9、临安区
鼓励企业申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企业、青蓝计划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补贴补贴。
10、滨江区(高新区)
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补贴。
11、富阳区
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含杭州市补贴补贴)。对首次认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补贴补贴(含杭州市补贴补贴)。对新引进的“国高企”给予50万元补贴补贴。
12、建德市
将“市高企”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体系,对新认定的“市高企”每家给予20万元培育经费资助。对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补贴补贴。
13、淳安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14、桐庐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2、“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3、“省网”状态查询和材料补充完善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书面申报
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清单顺序做好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新申报或重新认定”,提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受理点。
纸质附件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网络上传材料要求扫描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企业材料完成后,请填写《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邮件名称格式:2021年高企+企业名称)。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请企业如实出具科研诚信及未发生事故承诺书,并手写上“我公司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装订入册。

收录于合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研发中心申报,省科小申报,雏鹰计划申报,大学生创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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