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服务食品证办理费用(熟食卤味,现制现售,自动售货,小型饭店)
- 供应商
-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88.00元每件
- 饭店
- 全程包办
- 餐饮店
- 速度快服务好
- 小吃店
- 代办服务
- 联系电话
- 15618303569
- 手机号
- 15618303569
- 联系人
- 赵经理
- 所在地
- 上海市各区,静安区,浦东区,徐汇区,长宁区等
- 更新时间
- 2024-05-01 07:30
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使用二次供水或其它非城市管网自来水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经国家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加工用水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近6个月)(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新开办须知(食品销售)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一份(https://110.16.70.4:9007/online/网站上,表单模板选项中自行下载打印);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一份;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住所、经营场所(贮存场所)使用证明一份;食品销售经营者在销售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者应当提供仓库经营场所(贮存场所)使用证明一份。5.互联网食品销售商需提交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面的截屏图一份(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7.许可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若销售可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还需提交供货方食品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双方签署的合法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