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提供挂靠办公室库房人员
- 供应商
- 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销售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121738097
- 手机号
- 13121738097
- 联系人
- 何秋菊
- 所在地
- 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11-18 07:09
第四十二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四、省级法律依据
无
五、市级法律依据
无特定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无特定法律依据
七、受理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决定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