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韩国税收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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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1-27 19:00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韩国税收法律体系)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的进出口额达到14.2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占外贸总额的34%。今年4月3日,菲律宾正式提交rcep核准书,根据rcep规定,协定将自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这标志着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蕞大的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贸协定网络。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要稳中求进,提高现有自贸协定的综合利用率,发挥好19个自贸协定的效益。据商务部统计,2022年,我国19个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接近80%,但也存在自贸协定利用率有高有低的问题。对于利用率比较低的自贸协定,要找堵点想办法,通过培训指导企业把自贸协定用好,发挥好这些自贸协定的作用,使得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有更好的基础。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流程: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37号文登记)【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商务部:商务部主要是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发改委主要是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外管局:外管局主要是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
(1)报送项目信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汇出:发改部门,外汇部门
(2)签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投资协议等):交易方之间
(3)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4)商务部门核准(敏感类)或备案(非敏感类):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5)外管部门odi外汇登记/37号文登记 :地方外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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