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韩国税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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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锦泰企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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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60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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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顺
所在地
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深南路1003号)
更新时间
2024-09-22 19:00

详细介绍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韩国税制综述)

 近10年来,全球贸易协定数量翻番,世界主要国家都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多国的实践也表明,自由贸易区对于区域内贸易发展和生产效率提高都有着直接推动作用,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也对这些国家总体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形成了重要促进。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的进出口额达到14.2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占外贸总额的34%。今年4月3日,菲律宾正式提交rcep核准书,根据rcep规定,协定将自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这标志着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蕞大的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贸协定网络。


深圳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全流程

1、受理

委办收文窗口接收项目备案申请后,当日通知外资处经办人员收文并签收。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备案申请。

 

2、审查和决定

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对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

(1)处室经办人员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初审。

(2)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复审。

(3)处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写明不同意备案的理由。对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其意见及理由后,将申报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处室负责人做出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终审。

 

3、送达与公告

对同意备案的,处室经办人员应制作备案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备案文件报送分管委领导,同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韩国税制综述

韩国拥有比较完善的税收制度,透明度较高,执法较严。韩国的赋税主要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大类。现行中央税14 种,包括国内税 10个税种,分别是:所得税、法人税、继承税、赠与税、综合不动产税、增值税、个别消费税、酒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特定用途税(即该类税收收入将直接用于政府预先指定的项目)4种,分别是:交通·能源·环境税、农渔村特别税、教育税以及关税。现行地方税分道(省)税和市郡税(县市)。其中道税主要包括购置税、注册许可税、地方消费税、休闲税、地域资源设施税和地方教育税等;市郡税主要包括汽车税、财产税、地方所得税、居民税、香烟消费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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