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规定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06-20 08:00

详细介绍

迪拜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规定(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1)定义:指由2-50位合伙人组成的公司,他们对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各自在公司资本中的份额。合伙人的份额不得为可流通的票据。

(2)特点:

 a. 公司资本不得少于15万迪拉姆(约合4.1万美元);(注:迪拜酋长国规定不得少于 30万迪拉姆,约合8.2万美元)   

b.公司资本应由价值相等的份额组成,每股价值不得少于 1千迪拉姆(约合 274 美元);  

c.公司资本的股份是不可分割的;   

d.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公司的宗旨或者取自合伙人的姓名,同时应加上“责任有限”的字样,并说明资本的数额;  

e.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经营除保险、银行、为第三者投资等业务以外的任何合法业务;   

f.责任有限公司不得使用认购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或增加资本或为公司获得贷款,也不得发行可流通的股票和证券;

g.在公司契约中应说明合伙人的现金股和实物股的分配情况。在公司成立时,每一股的价值均应全部支付完毕。

h.公司股份中51%的股份应由阿联酋籍公民持有。

(3)成立手续:

 a.公司契约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宗旨和本部地址;合伙人姓名、国籍、住址;公司的资本数额、每个合伙人的股份、对实物的价值和提供者的说明;公司经理的姓名、国籍、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在法律要求成立该委员会的情况下);公司的合资期限;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方式;公司向合伙人通报有关情况的方式;

b.公司成立的契约经有关方面公证之后,公司创建者应将其递交给有关部门,以便申请办理商业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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