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相关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于10天(自然日)内反馈异议信息。税务部门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划重点
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 开 发 票)、没有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c.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等清税手续的。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