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代理过程
- 供应商
- 企税宝(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企税宝
- 灵工
- 联系电话
- 4006880068
- 孙经理
- 17621368808
- 联系人
- 孙经理
- 所在地
-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花园办公区C座
- 更新时间
- 2022-07-21 17:01
在灵活用工新业态中,服务平台(如外卖平台)与服务提供个人(如外卖骑手等)之间,并无直接劳务雇佣关系,充当其间“桥梁”的,就是灵活用工企业。灵活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个人构成劳动关系或民事关系,服务平台则从灵活用工企业购买服务或要求其代理结算。
实践中,根据灵活用工企业与服务平台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看,存在两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即参与经营型和中间服务型。
参与经营型
参与经营型,指灵活用工企业作为服务提供方,与服务平台签订合同,向服务购买方直接提供服务。灵活用工企业与服务提供个人建立合法合规的用工关系,并为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服务平台直接向灵活用工企业支付服务费,灵活用工企业以服务费全额向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参与经营型模式下,灵活用工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主要来自服务平台,但因目前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一些灵活用工企业通过虚增业务量,甚至虚构交易方式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以获得非法利益。同时,一些灵活用工企业利用网络交易可被删除、被伪造的漏洞,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隐瞒真实劳动关系,按照核定征收率更低的“个人承包经营所得”扣缴个税,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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