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自然人股东从公司撤资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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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02 07:00

详细介绍

  自然人股东从公司撤资,分享几个涉税小问题!


  疑问一


  撤资跟减资一样吗?


  答:


  不一样,二者虽然都是从从被投资企业退回投资,但是撤资是一次性事项,撤资后不再保留股份,而减资只是减少股权份额,仍会保留部分股份。


  疑问二


  撤资和股权转让一样吗?



  不一样,撤资是股东跟被投资企业的事情,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事情。


  疑问三


  自然人股东撤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一定。


  若是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该全部确认为“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


  自然人股东减资时,若取得的收入高于其原始出资额的,由该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取得的收入低于或等于其出资额的,该自然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申报。


  疑问四


  从公司法层面上,撤资减资需要注意什么?



  在《公司法》上,减资需要满足两点:一是需通过股东会决议;二是按照规定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否则退股股东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按照规定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和提供担保等花费时间较长,因此适合股东配合且没有债务或债务很少的公司。


  参考一: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参考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疑问五


  股东撤资应视为“股权转让”征收个税吗?



  股东撤资跟股权转让在个税征收上还是不一样的,但是目前有的税务局视为“股权转让”来征收个税也有类似的先例。


  疑问六


  增资扩股是不是也不属于股权转让?没有个人所得税吧?



  增资扩股不属于股权转让,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别地方税局要求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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