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产品标准产品
- 供应商
- 深圳泰好赔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820953171
- 手机号
- 13823288593
- 运营总监
- 吴文兵
- 所在地
- 深圳宝安区松岗艺展四路盈硕商务大厦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01 08:02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商品的时候有质量标准而没有执行该标准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存在缺陷,购买者如果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赔偿,如果是生产者原因的,销售者可向生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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