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新国标GB31241-2014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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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太宁路145号二单元705
- 更新时间
- 2024-12-28 10:30
2015年8月1日起,锂电池新国标gb31241-2014强制实施,目前经常收到企业的问询电话,现将相关要求统一如下:
1)已经单独依据gb31241检测合格并获得cqc自愿认证证书的锂电池,在整机进行ccc认证时,不再针对锂电池本身附加任何测试。如果整机电路有涉及锂电池的部分需要进行考核(例如保护电路),可根据整机认证标准gb4943.1或gb8898进行测试。具体测试与否及适用gb4943.1或gb8898的哪些项目,由检测实验室根据整机产品具体情况分析而定;
2)对于其他机构签发的gb31241自愿认证证书,在证书查询状态正常、检测报告测试项目完整、报告中电池照片与整机样品所用电池一致的情况下,认可要求同上一条。
3)对于未获得任何认证的锂电池,整机进行ccc认证时,仍然按照整机标准gb4943.1或gb8898进行随机测试。
4)根据gb 31241-2014标准,锂电池铭牌标识应符合5.3.1条款要求。
5)由于目前上传的ccc报告中的锂电池都是整机厂在标准实施之前采购的,为了不影响整机产品正常拿证和上市,暂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ccc申证企业应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锂电池铭牌。 说明:强制性标准实施之后,采购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零部件是整机厂的法律义务,这里的过渡期仅仅是对是否退回ccc检测报告的管理,与其他无关。
6)2015年8月1日起,所有报告的关键元器件清单中,锂电池一栏除包含名称、型号、制造商、生产企业外,其控制参数为:“容量、充电限制电压(注意,不是额定电压)”,请申证企业注意提供符合要求的电池参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