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无需清税证明
- 供应商
- 上海唐送明清企业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821912843
- 涂老师
- 15821912843
- 经理
- 涂小娅
- 所在地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交通大学旁边955号零号湾康博科创大厦10楼10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07 08:00
从2017年3月1日起,简易注销全国推行,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注销不用提交清税证明,但是相应的企业也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于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没有自主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工商机关和税务机关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不能简单的用“未登记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代替“清税证明”来完成注销登记,更不能免予提交。清税证明要按文件样式出具,并盖税务机关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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