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注销和清税的过程中,下面几个问题要有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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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唐送明清企业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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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交通大学旁边955号零号湾康博科创大厦10楼1008室
更新时间
2024-05-07 08:00

详细介绍

 1、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完成税务登记

 

  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之后,多证合一,因此企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之后,就已经完成了税务登记,不用再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依法受理清税是税务机关的义务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要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企业可以向国税、地税任一方期初清税申请,清税完毕后受理机关要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对于一照一码企业,不能出具“未登记证明”或不出具“清水证明”,如果税务机关出具“未登记证明”,只能说自身没有理解政策,没有对未登记企业尽到监管职责。

  3、清税证明的依据

  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为此专门发布了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文件《总局、国税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147号文)。

  文件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文件还规定了“清税证明”的样式,而不是使用既有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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