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代办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南昌办理各类广告审查表
- 供应商
- 南昌市联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专业提供代办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 专业代办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手机号
- 15807005755
- 联系人
- 彭小勇
- 所在地
- 南昌市青山湖大道石泉大厦7楼
- 更新时间
- 2024-05-11 09:20
江西代办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南昌办理各类广告审查表
医疗器械广告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事先核查广告的批准文件及其真实性;不得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未经核实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器械广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
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二条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
我们本着“诚信,,,低价”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
能够编制所需要的广告备案资料。有较好文字功底。
备案时间以江西省药监局时间为准。
欢迎给各位老总电话洽谈,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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