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美国际|MDR CE认证的常见问题解答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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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佳美(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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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经理
- Alice 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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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科实大厦C座
- 更新时间
- 2021-07-01 13:09
11.q:i类(非无菌/非测量)器械基于mdd指令的“自我符合声明”,2021年5月26日之后是否依然合规?
a:基于mdd指令提供的自我符合声明,2021年5月26日起将不能合法投放欧盟市场。
12.q:mdr法规下哪些器械可以采用“自我符合声明”模式?
a:mdr法规下,i类器械(非测量、非灭菌、非重复使用)可以采用自我声明模式,但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i类器械(测量、灭菌、重复使用)除获得公告机构颁发的 ce和iso13485证书外, 还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
对于一个法定制造商而言,mdr第10条款所规定的所有一般性义务都是适用,另外mdr第52.7条款有对i类医疗器械这些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定。
13.q:i类无菌、带测量、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是否需提供【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文档?
a:此类手术器械没有psur的要求。
但根据art.85的要求,i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上市后监督报告。
14.q:对于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哪些关于产品清洁方面的文件?
a: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消毒、灭菌、保养、功能测试、清洁说明书及相关确认文件
参见mdr法规art.52。
15.q:公告机构何时开始按mdr开展认证审核?
a:申请并获得欧盟主管当局授权、公告之后,公告机构才能按mdr进行认证审核。
16.q:mdr对分包方有什么要求?
a:如分包方要为其服务的制造商担责,则必须全面遵守法规要求。
如分包方无须担责,则仅需代表制造商接受审核,包括飞行检查。
17.q:mdr发对对udi的要求,与美国现行udi要求是否一致?
a:mdr法规,与美国fda法规,对udi的要求有相似点,也有差异。
具体参见mdr法规annexvi关于udi的要求。
18.q:制造商如何使用srn(单一注册号码)并符合udi的要求?
a:一旦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系统eudamed上线,制造商必须从其主管当局获得其srn号码。
19.q:独立包装、多单元包装的器械, udi是否都适用?
a:独立包装的器械,所有包装上都需标注udi信息。
多单元包装的器械(如10ps一盒的外科手套),只需在外包装上标注udi信息。
具体参阅法规art.27、annex vi。
20.q:udi全面执行前,与符合性声明、技术文件关联的部分,符合性评估将如何考量?
a:欧盟委员会网站有几个与udi有关的指南,在udi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符合性评估,当这个系统全面启用时,相关器械将必须满足udi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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